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今年4月份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为加强潮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医疗保障局制订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月系列活动。
16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卫健局、市社保局、湘桥区医保局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围绕活动月主题,在奎元小区门口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暨医疗保障现场咨询活动,副市长余鸿纯在市医疗保障局王晓霞局长的陪同下到咨询活动现场并指导工作。
活动中,来自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湘桥区医疗保障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向市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政策,并发放宣传资料。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
在宣传月活动中,市医疗保障局还结合实际,参照潮州市有关政策,在原版本上增加了本市咨询投诉电话,放大了个别内容,使其清晰可见,印刷了大量的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分发海报张贴于各定点医院、各定点医药机构、市社保局以及县(区)医保局和社保局,并且按一定比例分配其宣传折页,各自摆放在宣传栏中;同时,有条件的公众场所、办公大厅内,比如市社保大厅、定点医院、药店,不断循环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做到充分运用各类现代传媒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宣传。
同时,市医疗保障局加强与第三方合作方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续签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与人保财险联合组建监管团队,充实监管队伍力量,提交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具体监管举措,利用专业医疗稽核队伍开展医疗巡查核查等工作,利用手机移动巡查APP助力医疗巡查。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日,市医疗保障局聘请来自各个行业的16位同志为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社会义务监督员。
市医疗保障局于今年1月14日正式挂牌,为全新组建的政府部门,旨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医疗保障问题。它将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职责,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进行整合。主要职责是拟订潮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据了解,潮州市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重点工作主要是:
1.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巡查监管,做好巡查业务指导工作;
2.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工作。完成2019年度分级管理评审工作方案的制定,做好市属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工作的日程安排、检查病历的抽取、检查专家的安排工作,同时指导布置各县区医保局对辖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分级管理评审工作;
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举报奖励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举报处理流程,及时收集各方线索,回应处理各类问题。建立举报保密机制,确保举报人相关信息不泄露,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4.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欺诈骗保行为。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巡查稽核,完善医保协议管理。违法违规案件一经查实,要采取拒付费用、暂停结算、终止协议,行政处罚等方式,不断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配合;
5.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保第三方系统,对异常行为及时发现、记录、分析和处理。根据欺诈骗保行为特点变化,不断完善监控规则、细化监控指标和智能监控知识库,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水平。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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