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潮州市实施《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情况 市区饮用水水质长期保持Ⅱ类标准

潮州日报 2019-04-18 09:37

本报讯(记者刘银璇)前天,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潮州市实施《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据悉,近三年来,市区和潮安区饮用水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标准,饶平县饮用水源水质也稳定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标准。

据了解,潮州市切实做好饮用水水质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为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控,去年以来,潮州市还分别在韩江、黄冈河的主要支流建设9个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为潮州市水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预警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带领检查组先后到饶平县第二水厂取水口、饶平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西林村建设现场、市自来水总公司竹竿山水厂取水口、市韩江西岸外环北路至韩西村县道X075路面径流改造项目建设现场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黄洪对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惩处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快完成潮安区和饶平县饮用水源取水口迁移工作,推进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立足全局,切实做好韩江、黄冈河全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质量,全面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水质安全。

副市长洪岳伟参加座谈会。

新闻推荐

潮州市区福春街:流动摊贩“打游击” 马路成市场

城管人员离开后,流动摊贩又来到福春街道路两侧摆卖。本报记者庄园摄本报讯(记者吴冰)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市区福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