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出一号令 全面攻坚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
本报讯4月10日,潮州市委书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刘小涛,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殷昭举,正式签发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19年第1号令,发出《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行动的命令》(以下简称一号令),正式启动全面攻坚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专项行动。
一号令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黄冈河凤江桥国考地表水断面、枫江深坑省考地表水断面以及内洋南总干渠焦山桥断面为重点,全面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攻坚专项行动,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2019年,以枫江深坑断面和焦山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黄冈河凤江桥断面水质达Ⅲ类目标,全面实施《潮州市枫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2017-2020年)》《黄冈河水体达标工作方案》和《潮州市潮安区内洋南总干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有效开展枫江流域、黄冈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焦山桥断面达标攻坚方案,确保焦山桥断面达到V类,全力配合升平断面的达标攻坚工作。2020年,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保持在83.3%,全面消除劣V类。
一号令提出,市领导同志要结合河长制对全市主要河流实行挂钩督导,全面推进潮州市国考省考断面攻坚达标工作。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国考省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要实施量化考核和刚性问责,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水环境改善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对未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导致水质恶化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一号令要求,各地要制定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程措施、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实施挂图作战,精准治污。确立时间节点,实施目标管理,确保工作分期分步取得阶段性成效。此外,要加强宣传,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全面攻坚国考省考断面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潮州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潮州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作出新的贡献。(桓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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