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交办案件192宗已全部办结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子俊通讯员/郑健粤环宣)综合整治凤凰溪溪美段,枫江、内洋南总干水质持续改善,推进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出台水环境保护条例、利用高新技术推进环保工作等,近年来,潮州市积极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9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192宗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韩江干流潮州段
长期保持Ⅱ类水质
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潮州市加强水污染治理。先后成立多个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的责任清单,将环境质量指数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颁布施行《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
如在韩江,作为潮州的母亲河,潮州市将保障韩江饮用水源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头等大事。制定《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列》,设立韩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开展韩江潮州段两岸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全面保护韩江水质。
同时,全面落实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设立市、区(县)、镇(街)、村四级河长,开展巡河及整治,推进韩江干流及各支流的综合整治。并先后组织“关爱母亲河保护水环境”、“万人巡河”韩江徒步等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使韩江干流潮州段长期保持Ⅱ类水质并入选“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为粤东地区提供优质饮用水源保障。
此外也全面改善重污染流域水环境质量。目前,已完成枫江流域整治一期项目,并推进枫江流域整治二期和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完成西湖清淤截污整治,西湖水质从劣V类改善到Ⅲ类;推进黄冈河流域畜禽养殖和牛蛙污染整治;强化文祠水流域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治理,水质从V类改善为Ⅲ类并保持稳定。
另外,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采用PPP(BOT)模式,总投资约55亿元,建设11个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同时潮州市第二污水厂、潮州市第一污水厂提标扩容、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工程相继建成投入运行。
治水之外也改善大气质量。通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扬尘污染整治、火电厂及禁燃区燃煤锅炉治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等,潮州市2018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3.3%。
建立监测站化被动响应
为主动执法
在凤塘镇深坑桥和洪巷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监测系统,据介绍,系统主要监测COD、氨氮及总磷三项指标,通过手机端、电脑端可实时查看监测数据,“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及时掌握水质现状、污染状况”。这样的监测系统正在潮州市的多条河流上建立。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主要河流水质监控,潮州在韩江、枫江、黄冈河等重点河流及内洋南总干渠、内洋西总干渠建设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并配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目前,一期枫江流域16个水质监测站点已全部建成并正式联网试运行,而二期韩江、黄冈河等主要河流的1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也正在加快建设。
“水质自动监测改变了以往污染事件产生后果后才被动响应的局面。”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一旦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即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巡查,同时系统的监测监控数据也同步传输到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目前,潮州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9项,剩余8项正在推进中,同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192宗,办结率100%。其间,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责令整改144家企业,立案处罚31家企业,查封扣押23家企业,罚款金额506万元,立案侦查7件,问责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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