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开展汛期前期用电安全专项督查 防范遏制涉水触电事故发生
本报讯(记者蔡雯琳)昨天上午,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潮州供电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汛期前期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检查了市区和古巷镇的公共车站(亭)、人民广场供电房及变压器台、广济桥景观照明以及充电桩等公共场所的电力设施,重点督查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按照相应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整治设施绝缘破损、漏电保护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足等容易引起人身触电伤害的问题;对存在水浸风险的电力设施,全面检查其基础标高、封堵措施、抽排水装置、防水防潮安全级别是否满足要求,确保用电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汛期前期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专项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汛期涉水触电事故发生。相关单位要持续加强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涉水触电风险防控,对检查中发现的用电隐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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