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到明年底黑臭水体消除逾90%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要求,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潮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19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方案》明确,要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控源截污方面,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加密污水管网错接漏接的排查修复频次,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力度;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建档。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内源治理方面,在综合调查评估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生态修复方面,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减少径流污染。活水保质方面,恢复生态流量,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方案》强调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一次黑臭水体清淤疏浚;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部门和相关区域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时限要求,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建立并严格实施“三个一”制度,建立实施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一河(湖)一评估”“三个一”制度,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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