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在潮州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潮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潮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潮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设立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八、通过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九、选举潮州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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