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形式对黄冈河流域水环境开展执法检查 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履职 确保法规实施取得实效

潮州日报 2018-12-27 09:37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带领检查组现场检查高堂镇高堂水闸周边水体水质。

11月7日至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带领下,158名全国、省、市、县、镇人大代表走近饶平人民的母亲河——黄冈河,围绕《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展开执法检查。

这是潮州市首次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共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涛专门就此次检查做出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坦言:“这次执法检查,实现"三级人大联动监督""五级代表共同履职",这在潮州尚属首次,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保护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一个月来,各方反响良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已形成执法检查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转交市政府办理;黄冈河流域15个镇人大于上月底形成执法检查意见转交镇政府办理,并上报饶平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福建省方面沟通做好全流域整治”“加大对牛蛙等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代表们现场执法提出的意见建议有的已化为有关部门具体行动。

“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履职,达到了全方位覆盖、多层次监督,针性强、力度空前,取得明显成效。”一位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二十多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首次五级代表共同履职关注水环境保护

□文/本报记者詹树鸿

□图/本报记者黄春生

市人大办

黄冈河是潮州市饶平县的“母亲河”,承载着饶平县13个镇90多万人口饮水、生产等重任。2018年6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潮州市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黄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几个月过去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怎样?只是停留在文件会议的贯彻宣传,还是真正起到“良法善治”效果?条例执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心系群众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一早将《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创新形式,加大人大执法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与饶平县人大常委会以及黄冈河流域所有镇人大实行三级人大联动监督,组织市、饶平县和黄冈河流域有关镇三级人大代表并邀请驻潮州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018年11月7日,一项声势浩大的执法检查在饶平县黄冈河沿线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副主任黄洪分别带领市县人大联合执法检查组,前往高堂镇、黄冈镇、上饶镇等黄冈河流域沿线乡镇进行实地检查。黄冈河流域各相关镇人大执法检查组除了参与市县人大联合执法检查组的实地检查活动外,还分别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实地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代表总人数达198人。

上饶镇、饶洋镇、新丰镇、高堂镇、新圩镇、联饶镇……代表们的脚步,切切实实踩在黄冈河流域沿线每一个乡镇上。各级人大代表除了实地检查黄冈河各河段及支流水质、水闸水泵、污水处理厂情况外,还深入到易引起环境污染的养猪场、牛蛙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并到位于浮山镇的广东省新生环保科技公司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检查,进一步了解总结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成效及经验做法,还深入了解剖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直面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问题,做到全面客观地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存在问题得到解决,切实促进黄冈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对此,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涛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他指出,今年饶平降雨明显少于往年,今冬明春面临“水荒”,水质问题尤其突出。市人大此次执法检查很及时。他希望,饶平县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监督建言强化法律支撑

的确,“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守住一方绿水青山”是代表们共同的心声。据了解,自今年6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随着各级各部门的宣传贯彻和积极行动,黄冈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日益在群众中形成共识,沿线乡镇基本能较好贯彻实施条例,积极落实河长制,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有关项目建设有序铺开。但污染非一天形成,整治工作更难以一蹴而就。

省人大代表王日丽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实地检查,了解到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大对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力度,取得很大成效。县禽养殖企业树立环保观念,停止对黄冈河流域水体的污染;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偷排现象的打击力度,把环保行为落实到位;但也看到,黄冈河水质遭受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站在联饶镇黄冈河上游处,看到上游支流有的水体呈深绿色,水体交汇处一清一浊十分明显时,王日丽说:“主要是联饶溪上游的福建省诏安县畜禽养殖企业仍存在偷排现象,对水体产生污染。”她建议,要通过与福建省诏安县政府加强沟通,引导上游畜关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环保意识,建立黄冈河流域水环境长效保护机制。

市人大代表王丽建议,饶平县政府要组织人力对黄冈河流域水生杂草进行清理,禁止在河域电鱼,防止放生外来鱼破坏河域生态环境,限制在河中游泳、洗衣服等污染水体行为。县环保部门要及时公布黄冈河流域水体监测结果,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及时了解黄冈河流域水质情况。对上游牛蛙、畜禽养殖业要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措施解决养殖户生计问题,切实解决污染源问题。要处理好各乡镇协同管理问题,让大家协调一致,加大全流域管理保护力度。要实行“水岸同治”,加大对沿岸速生桉等问题的治理,全面保护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

市人大代表徐景炎建议,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沿线百姓生计问题,处理好养殖场地、工业用地与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问题,切实保护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不能因为要发展地方经济而忽视了对水环境的保护,从长远看,这是得不偿失的行为。人大代表余邻生则建议,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对黄冈河流域污染源治理力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提高各地政府部门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大投入,大力整治黄冈河周边环境,形成山上、岸上、水上“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全方位治理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

“开展这种五级联动实地执法检查,对我们代表自身也是一种再学习、再教育的过程,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级联动执法,也有利于提高监督效果,推动一些相关问题得到解决,比如,与上游等省市水环境共同保护问题,需要省、全国人大代表共同关注。”一位市人大代表表示。

饶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童益民指出,各级人大代表对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监督,起到了法律支撑作用。近年来,饶平县政府和各相关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大力推动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存在问题还很多,工作量大,任务仍然繁重。接下来,饶平县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县、镇两级人大要将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县政府要加强协调管理,解决各乡镇互相推诿问题,切实推进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部门联动强化执法效果

动起来的,不仅仅是人大代表。伴随着这场“三级人大代表执法监督”“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履职”活动,各级各部门也纷纷动了起来。

对于此次人大执法检查,市、县、镇三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反响强烈。执法过程中,市及饶平县两级政府和财政、环保、住建、水务等7个部门,以及黄冈河流域沿线15个镇政府有关领导均陪同参加,并汇报了《条例》实施以来的主要工作与成效、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出表态。

市政府有关领导表示,下来将根据“五个综合机制”的要求,不断加大对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条例》更好落实。将认真对照《贯彻实施〈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一把手”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责任扛在肩上,为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强化组织保障。将强化黄冈河流域环境监察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大震慑力。将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推进畜禽污染治理,使黄冈河流域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将配备充实环保设施和人员力量,不断提高环保能力和执法水平。将加大宣传力度,使环保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广泛参与保护和共同管理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饶平县政府有关领导表示,下来将加大对周边农村乱排污水污染黄冈河水体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禽畜养殖业污染河流的治理力度,加快镇级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步伐,引导农业生产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切实保护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

市、县相关部门领导也纷纷就加强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作出表态。市财政局表示,将采取措施,动员市、县各业务部门增强主动性,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激活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市环保局表示,将继续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法规普及,督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按计划推进,加强流域内巡查、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市住建局表示,下来将大力推进流域内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村收集垃圾制度,严厉打击生活垃圾及污水乱排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黄冈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

黄冈河流域沿线15个镇政府也纷纷表示,将加大《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法懂法遵法水平和环保意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流域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牛蛙养殖等污染源的清理工作,确保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取得切实成效。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指出,此次执法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实现了“三级人大联动监督”“五级代表共同履职”,这在潮州是第一次,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保护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的态度和决心。他指出,接下来,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黄冈河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在前期全面摸查污染源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全面排查流域污染源,切实做到流域污染源排查无遗漏、全覆盖;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监管联动机制,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善抓典型,挖掘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放大联合执法检查的效能效果。

据悉,根据此次执法检查所了解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已形成执法检查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转交市政府办理;黄冈河流域15个镇人大于上月底形成执法检查意见转交镇政府办理,并上报饶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们的建议,民众的期许,正日益转化成有关部门实际行动,化成黄冈河日益清澈的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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