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枫溪区金枫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实行峰谷电价的公告

潮州日报 2018-12-25 11:59

因农电体制改革,原潮州市枫溪区金枫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区域现已纳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直供直管,根据省经信委、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潮州市枫溪区金枫电力有限公司供电范围内大工业用电、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电(不含自来水生产、煤气生产和公交用电)均实行峰谷电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峰谷电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14:00—17:00;

19:00—22:00

平时段:08:00—14:00;

17:00—19:00;22:00—24:00

低谷时段:00:00—08:00

二、峰谷电价价格表

详见附件《潮州市电价价目表》。

三、执行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按上述峰谷电价执行。

特此公告

潮州市枫溪区金枫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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