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警部门开展“百日安全行动”暨迎创文复检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10天查处10746宗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李灿霞)为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改善潮州市道路交通环境,12月3日起,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行动”暨迎创文复检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12日上午,交警市区三大队再次组织警力在枫溪广场潮汕公路口设卡查车。“停车!请出示你的证件。”9时35分左右,一名中年妇女驾驶一辆无牌红色摩托车途经此处被交警拦下。经检查,该名妇女没有携带驾驶证,并且车辆无号牌。交警人员依法对该摩托车进行暂扣,并要求驾驶员带齐驾驶证及车辆的发票、合格证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9时39分,一辆满载泡沫板的轻型货车进入了交警人员的视线,交警人员立即将其拦下。记者看到,该辆车所载的泡沫板远远超出应载长度及高度,部分泡沫板还叠放在车头上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查,驾驶员证件齐全,但车辆存在超高超长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随后,交警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罚。
据市交警支队交管大队长林建荣介绍,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力量,全面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攀爬护栏、不走人行横道、随意进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及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酒驾及毒驾违法行为;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无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交警部门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岗位责任制,增加管理力量,提高路面见警率,努力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市交警支队还抽调支队机关全体民警上路参加执勤执法,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据了解,自12月3日至12月12日,市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746宗,其中无证驾驶3821宗,酒后驾驶31宗,超速行驶1477宗,超载19宗,扣留机动车3073辆,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林建荣表示,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整治大行动,严厉整治影响城市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执勤民警正在查处违法装载的货车。本报记者李灿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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