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已过户还使用原车牌上路 一车主被记12分罚款5000元

潮州日报 2018-12-05 10:21

本报讯(记者李灿霞)购买一辆二手车已办理了过户手续,临时车牌也已经领取,但是一车主却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处罚,继续使用过户前的原号牌,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如今,该车主不但要罚款,其驾驶证还要被记12分。

11月27日下午4时15分,一辆车牌号为粤DAP**5的小轿车在国道324线行驶。当车辆经过饶平汾水关路段时,交警部门的狼蛛缉查布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提示该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饶平交警汾水关中队立即部署警力,在汾水关公安检查站对其进行拦截。

经民警询问,驾驶人叶某承认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事实,并拿出了该车的真实号牌粤D9**75。当执勤民警对该车悬挂的粤DAP**5号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悬挂的车牌并非伪造,也没有变造的痕迹。在执勤民警再次询问下,叶某交代粤DAP**5实际上是该车之前使用过的号牌。“该车是叶某从他人手中购买来的,当时,车辆过户到他的名下,原车牌粤DAP**5车牌也被注销,但叶某却一直保存着这副老车牌。”饶平县交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余永全介绍说,按照规定,过户后的车辆应该安装新的号牌,但叶某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处罚仍继续使用过户前的车辆号牌,这实际上属于套牌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饶平交警大队对驾驶人叶某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没收悬挂车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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