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交[2018]2号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如意大桥卫生环境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对如意大桥(立项用名:潮州市韩江东、西溪大桥)的管理,营造优美、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确保过往车辆行驶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城同创”“治六乱”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对如意大桥卫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如意大桥(自磷溪东大道起至枫溪环乡路口段)。
二、整治内容
(一)损坏公共设施和其他永久性标志物,乱张贴、乱悬挂广告牌或标语等行为;
(二)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
(三)在韩江东溪、西溪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垂钓等污染饮用水体的行为;
(四)不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行驶、停放车辆的行为;
(五)在桥面上设点饮茶、饮食等不文明行为;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整理范围内存在上述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对逾期未按规定和要求整改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清理并进行处罚。
(二)对妨碍、阻挠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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