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民政局落实养老政策 优待优惠老年人安度晚年

潮州日报 2018-10-16 09:37

湘桥区老年人在练习跳舞,让晚年生活更丰富多彩。本报记者 庄园 摄

本报讯(记者郑媛李欢欢)在“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如何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安度幸福晚年”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昨天,记者从湘桥区民政局了解到,近几年来,该局多措并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推养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能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湘桥区民政局积极落实“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为老年人筑起健康“防护墙”。据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度列入“银龄安康行动”的投保对象为全区60周岁(1957年12月31日前)以上的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老年人和66周岁(1951年12月31日前)以上老年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按每人10元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一年)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现政府最基本的兜底保障。

在提高高龄老年人的优待水平方面,湘桥区民政局根据《潮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的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80~89周岁的普通老年人(指非特殊群体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10元;80~89周岁的特殊群体老年人(指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3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接下来,湘桥区民政局将积极落实《潮州市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办法》,进一步满足广大老年人优待乘车的新要求,更好地让广大老年人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据了解,届时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凭“潮州市老年人乘车优惠IC卡”享受乘车优惠待遇,其中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待遇、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免费待遇。

除了落实一系列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政策外,湘桥区民政局自2012年开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相继协助有关街道建立了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切实为老人提供服务。其中,太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潮州市首家居家养老示范服务中心。平时,太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以服务老年人为主的社会服务,通过社工探访、小组活动、健康体检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救助和健康保健、精神慰藉、社会交往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使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健康、精神、社会交往方面需求得到的满足,减轻其孤独感和无助感,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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