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全力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水环境 查处非法运砂案28宗 取缔“散乱污”企业525家

潮州日报 2018-10-16 09:37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记者从有关活动获悉,潮州市以实施水面漂浮物清理、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和规范整治等行动为抓手,推动河长制在潮州市落地见效。

今年6月,潮州市印发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第一轮的清漂行动。行动中,各地各部门采取集中清漂、日常保洁等手段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基本实现水面无成片漂浮物的预期目标,水环境也进一步得到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901.85万元,人力16835人次,机械3506辆(艘)次,清理河流长度6665.9千米,清理水域面积2919平方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及沉积物201774吨。

按照省水利厅的相关工作要求,潮州市全面开展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调查摸底工作。据各县区上报清查情况,潮州市现入河排污口共564个,其中韩江流域37个,黄冈河流城103个,枫江流域275个,直流入海149个。目前市级已完成第一轮核查核实,各县(区)正根据要求进行清查核实,查漏补缺,同时落实各级河长在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上的职责,强化监管工作,为促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为打击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潮州市进一步加大河湖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良好河道水事管理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水行政执法人员以常态化执法方式、巡查和督查相结合方式全面开展河湖执法工作。据统计,至目前共查处装运非法河砂行政案件28宗,罚没款80.3万元,查扣采(抽)砂船4艘,现场拆除船只2艘;挖掘机1辆,铲车1辆,六轮运输车2辆,拆解无主采(抽)砂设备24台。

在此基础上,潮州市还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出台《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潮州市污染源的执法力度,全面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度。截至9月上旬,潮州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6589人次,检查企业2597家次,责令整改112家,取缔(停产停电)“散乱污”525家,查封(扣押)64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41宗。移送行政拘留7人,行政处罚11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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