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调查广深莞等地100家餐饮企业发现,有餐馆变相设“人均消费标准”、提高菜价 近半餐馆涉嫌 违法设最低消费

羊城晚报 2018-10-09 13:03

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实习生 林烨 通讯员 粤消委

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以下简称“低消”)等问题长期困扰消费者,曾引发不少社会争议及消费纠纷。10月8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近期对全省100家餐馆的调查暗访情况。结果显示,近半数餐馆仍然设定了低消门槛,还有些餐馆虽然取消了低消,却增加了包间费用。

下一步,省消委会将约谈相关企业,推动餐饮行业整改乱收费行为。

A问题

有餐馆最低消费5000元

早在2014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这意味着低消问题有了明确定性及制度约束。

《办法》出台三年多以来,作为全国餐饮消费大省,广东市场执行情况怎样,效果如何?

今年8月-9月,广东省消委会围绕最低消费等消费者最为关切的餐饮收费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场所收取最低消费及相关问题调查”活动。调查从广东10个代表地市抽取100个知名热门的各类餐饮企业,以电话暗访和调查问卷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餐饮行业落实《办法》情况,掌握广东餐饮低消及相关问题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在本次抽样调查的100家餐馆中,有47家设置了低消,占比接近五成,包间低消收费从一百多元到数千元不等,最高达5000元。低消设置形式也五花八门,如一些餐馆根据包间大小、景观(江景、花园)等分别设置低消标准。低消收费已不局限于高档中餐馆,中餐、西餐、料理、自助餐、火锅店,粤菜馆、湘菜馆、川菜馆、江浙菜馆、日本菜馆、泰国菜馆等均有涉及。

有餐馆涉嫌重复收费

调查还发现,不少餐馆虽然取消了低消,但取而代之的是收取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这类餐馆有57家(含部分已设置最低消费),接近调查样本6成,其收费形式主要包括:收取包间费、指定消费高价菜、收取高额茶位费、限制特价菜消费、提高菜式价格等。

部分餐馆重复使用两种或以上的收费方式,如广州黄埔华苑(黄埔东路店)、海畔渔家(珠江新城金穗路店),深圳胜记(八卦一路店)、金航中餐厅(吉祥中路店)等8家餐馆既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又收取高价茶位费,并提高菜价。此外,32家餐馆加收服务费,收取标准普遍为消费总额的10%。其中,有14家餐馆既设置了最低消费,同时还加收服务费,涉嫌重复收费。

B调查

有商家称 低消可保障菜品

8日,羊城晚报记者调查了数家餐馆后发现,有餐馆以“房间消费标准”“服务费”等方式变相设置低消。比如,广州空中一号(信合大厦店)表示,5个人的包间消费标准是1500元,不同房间的房间标准不同。当被问及包间消费标准是不是等同于最低消费,商家否认最低消费的说法,声称没有所谓的“最低消费”,只是设定了房间消费标准;广州侨美食家则表示,该店包间没有设置最低消费,但要在总价的基础上加收5%的服务费;广州黄埔华苑酒家(黄埔店)则称,尽管5个人的包间最低消费是400元,但5个人一般也能达到400元的消费。

深圳同湘会(世纪城店)表示,包间最低消费以人数为标准,以小包间为例,如果达到6个人,则没有最低消费限定,如果少于6个人,每个人人均最低消费为80元。当记者提到国家禁止设定最低消费时,该商家则否认自己所收取的是“最低消费”,声称他们只有所谓的人均消费下限;潮州郑厨私房菜(牌坊街店)也设定了人均100元的最低消费限额,商家表示,设置最低消费有利于保证菜品质量,没有最低消费的菜式不佳,设置最低消费系该店传统。

此外,在记者调查的全省8家餐厅中,收取包间低消的餐厅中,只有1家将低消规定主动告知,其他均系在记者问询时才告知。

省消委会表示,餐饮场所收取包间费、高价茶位费、套餐费等其他费用,虽然法律没有禁止,但必须公道合理定价,并尽到主动、全面、准确告知的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否则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

C整改

省消委会将约谈相关企业

为推动餐饮行业彻底整改最低消费等乱收费现象,广东省消委会将把此次调查结果提交有关部门,并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亮剑,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惩戒违法行为,加大商家违法成本,形成违法警戒效应,彻底铲除最低消费这一行业痼疾,不断规范提升餐饮行业市场。

下一步,广东省消委会将整理汇总各方意见,适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广东加强餐饮执法监督,构建放心舒心餐饮消费环境。同时,将约谈相关企业,推动餐饮行业切实整改最低消费等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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