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探索:用“地标”给非遗加道保险 地理标志既能保护非遗,又不会像其他知识产权制度一样有多种冲突

南方日报 2018-07-25 11:05

章广鑫在制作潮州手拉朱泥壶。苏仕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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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泥在他的指尖千变万化,壶身经手拉瞬间成型。车轱辘边,“80后”的章广鑫期待着一项与他家百年祖业息息相关的法律保护制度实施:今年4月,潮州手拉朱泥壶顺利进行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专家评审,有望在近期正式公告。

章广鑫是潮州清代“老安顺”手拉壶老字号第五代传人,也是潮州手拉壶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曾经历过自己姓名印章被他人抢注商标的章广鑫明白,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就要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近年来,非遗传人和各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觉醒。潮州于2017年初开始全力推进“潮州老香黄”“潮州手拉朱泥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传统文化业务小组邓尧律师认为,通过地理标志保护非遗资源是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下最有效的手段,既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又能推动行业发展,也是发展地区特色传统产业的重要渠道,可以打造成城市品牌。

●南方日报记者苏仕日杨逸廖奕文

非遗申报“地标”有独特优势

“从一开始,潮州在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时候就很注重与非遗的结合,这是其亮点。”邓尧正受广东省文化厅委托进行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巡讲与调研,他介绍说,根据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地理标志实行“三轨制”法律保护路径:一是农业部门根据《农业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是农业行政管理和保护机制;二是原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受理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是一个单纯的行政管理与行政保护机制;三是国家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行政保护与私法救济双重机制。

潮州目前走的是质检系统的路径。潮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蔡健武表示,相较于其他地方而言,潮州对国家地标的申报动作其实并不快,但潮州在选择申报对象时以非遗项目作为参考,有独特的优势和现实考虑。

潮州历史底蕴深厚,有数量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仅国家级非遗项目便有15项之多,在广东省位居前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定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相互依存,其地域性、人文因素及其独特性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属性高度契合。“这种契合使地理标志法律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可能性。”邓尧分析,地理标志既能保护非遗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属性,又不会像其他知识产权制度一样有多种冲突,是一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有力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一。

正因为此,潮州在申报国家地标保护之初,便充分考虑了非遗的因素。该项申报工作邀请了非遗保护专家、非遗传承人参与座谈,广泛征求意见。

由于潮州在此前的非遗申报上已经具备比较完整的程序,申报材料较为齐全,这也成为潮州申报国家地标产品保护的优良基础。“超过一半的材料可以直接用于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蔡健武说。

“申报过程中与非遗传人紧密结合,因为这些非遗传承人本来就是行业里的专家,他们能清晰地阐述相关历史、独有的技术要求。”潮州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副科长卢华表示,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评审过程技术审查环节,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特点、名称、关联性等得到专家肯定,没有被挑出毛病。

“地标”制度规范非遗市场

潮州非遗项目众多,哪些项目合适呢?为此,潮州挑选了潮州手拉壶、潮州老香黄这两项海内外知名度较高、地域特点明显、产业发展前景好的非遗项目。

今年4月,潮州市副市长余鸿纯带领申报陈述答辩团队,到北京市参加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评审。余鸿纯在申报陈述发言中表示,潮州手拉朱泥壶和潮州老香黄都是具有潮州地域特色,蕴含潮州文化基因的特色产品,且有市场、有影响,有新发展。

事实上,这两项非遗项目在现实产业发展中,也遇到了一定的问题。譬如市场上售卖的潮州壶有些并非手拉,有些泥料并非产自潮州,而老香黄的质量也同样参差不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潮州非遗的声誉,也影响了潮州特色产业的发展。

邓尧认为,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通过地理标志较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区域、民族的地理联系和文化血脉,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地传承和发展所产生的不当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地理标志对于某些产业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比较有效的法律措施,而且可以规范、带动一个地区的相关产业发展。”

“国家地理标志对于非遗保护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将对非遗产品进行规范,遏制市场乱象,在保护传统特性的同时也促进产业化发展。”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遗保护科科长陈育斌说。

今年,“凤凰单丛茶”再次升格,成为广东唯一一个入选中泰“3+3”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互认互保项目,意味着其国际知名度提高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出生于潮州凤凰的叶汉钟,不仅是潮州功夫茶艺代表性传承人,还是凤凰单丛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是一位“双料”非遗传人。他的企业去年刚通过核准使用凤凰单丛国家地理标志。“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能大大增加商品的可信度。而且申请难度较大,要求严格,这倒逼企业做大做强,对凤凰单丛茶产业化发展非常有益。”

潮绣等已启动“地标”申报

“潮州手拉壶、潮州老香黄是产业发展较好的非遗项目,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能得到行业产业中更多的支持,从而推动特色产品经济的发展。”作为申报工作组的成员之一,卢华希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能为潮州的非遗保护和特色经济发展带来推动力。

目前,潮州已启动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的申报,包括潮州彩瓷、潮绣、潮州腐乳饼等。余鸿纯认为,潮州这些项目如能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对于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做大文化产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事实上,对于各方而言,申报成功仅仅是开始,如何让国家地理标志真正发挥作用,才是今后的重点。

陈育斌表示,将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要求,从技术指标上对非遗项目进行更好地保护,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非遗传人积极配合国家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邓尧则表示,在“三轨制”中,国家商标局是以商标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因而具有商标法的法律地位。由于中国商标法法律保护机制相对更加健全,因此比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更为有效和有力。他建议,潮州可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时启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保护,通过多种方式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的商品,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最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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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人印章被抢注风波

几年前,“章廣鑫制”曾被他人抢注商标。上个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该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与不少手工艺人一样,此前章广鑫对于知识产权并未在意。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经客户提醒,章广鑫发现自己一直在使用的“章廣鑫制”印章早在2014年就已被远在安徽省芜湖市的杨某注册了,且核定使用在茶具(餐具)等商品上。

“当时,我的心情特别复杂!”章广鑫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得知自己名字和印章被他人抢注为商标后,他感到很忐忑——“做自己的壶,盖自己的章,却担心被告盗用别人的商标?”

一开始,有人劝章广鑫花点钱把这个商标买回来,但章广鑫觉得这名字和印章是自己的,通过法律渠道应该可以拿回来。

去年8月,章广鑫通过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经过近一年的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于今年6月作出裁定。裁定书显示,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章广鑫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其姓名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裁定该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经此事件,章广鑫意识到不仅要会做壶,还要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如果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我们传承人的名字去谋取利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誉。”

专注于非遗法律保护课题调研的邓尧律师表示,近几年,非遗领域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不少,但直接把非遗传人的名字进行抢注的还比较少。这个案例反映了非遗传人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还非常欠缺。同时,行业中存在抄袭现象,他们没有注意到其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在非遗领域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非遗项目的保护。

邓尧建议,非遗传人可以积极地去注册商标保护老字号、名字、品牌等,自己设计创造的款式、样式也可以进行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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