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潮州老字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潮州日报 2018-07-24 17:53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

为弘扬潮州传统文化,促进潮州老字号的传承和发展,进一步扩大潮州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商务部等16部委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精神和2018年6月发布并实施的《潮州老字号评定规范》(T/LZH001—2018),我会将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开展首批“潮州老字号”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对象和范围

历史较为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潮州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形成良好信誉的商号、商标或品牌。

(二)申报条件

未获得“中华老字号”或“广东老字号”称号的商号、商标或品牌,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商号、商标或品牌创立达30年或以上。

2、商号、商标或品牌发源于潮州,且具有潮州特色。

3、利用该商号、商标或品牌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累计时间超过30年。

4、商号已在潮州市内登记,相关商标已在境内注册。

5、商号、商标或品牌经营者或持有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并仍在利用该商号、商标或品牌开展经营活动。

(三)评定程序

1、申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并提交申报表、企业简介、传承历史(包括传承人情况)

2、推荐: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审: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公示: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在有关媒体或官方公众号公示,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公布:拟认定为“潮州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公布,认定为“潮州老字号”。

6、复核:申报企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做出。

7、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8、发证:对通过评审的“潮州老字号”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报送材料

申报“潮州老字号”的企业,应由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向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报送推荐函和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潮州老字号”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得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有关文件复印件(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财务公章);

5、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6、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7、所申报品牌创立30年以上(含30年),并有地方志或历史档案材料等证明;

8、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企业LOGO的电子版(CDR或AI格式)

二、报送单位及申报时间

1、报送单位: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

2、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三、其他说明

(一)《潮州老字号评定规范》(T/LZH001—2018)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查询、下载。

(二)潮州老字号的评定是一项关系到贯彻实施团体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申报企业历史与荣誉的肯定,也关系到企业今后申报“中华老字号”或“广东老字号”及享受相关政策。各申报企业必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做到真实、有效、完整。凡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将不予评定。

四、联系方式

潮州市老字号协会(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龄佳、周翔宇

地址:潮州市西荣路40号宏兴集团办公楼2楼

联系电话:(0768)2183589

13376768885

咨询QQ:1684298560

电子邮箱:1684298560@qq.com

微信公众号:潮州市老字号协会

潮州市老字号协会

潮州老字号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新闻推荐

潮州市举行《潮州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 构筑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本报讯(记者阮冰莹通讯员吴乐佩)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打击走私基础作用和海关主力军作用,构筑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