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出台“外资10条” 外商投资项目 最高奖3000万
南方日报讯(记者/廖奕文苏仕日通讯员/陈榆)近日,《潮州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外资10条”)出台,通过财政、土地、研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推动潮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已公布的“外资10条”系列措施显示,潮州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外商投资额及投产时间为依据,实施奖励。其中,对在潮州新设立合同外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在2年内资金全部到位的外商投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按其投产(开业运营)之日起一年内对潮州地方经济直接贡献量的60%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在引进企业方面,潮州青睐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10条”规定,对在潮州新设立合同外资超过5000万元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电子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环保新能源、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并在2年内资金全部到位的,按其投产(开业运营)之日起一年内对潮州地方经济直接贡献量的40%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企业或参与潮州“三旧”改造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潮州将获得用地保障,按相关文件享受用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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