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一年多来投入财政资金1.5亿多元 全力推进环保整改工作

潮州日报 2018-06-25 10:04

本报讯近段时间来,饶平县在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紧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契机,以更坚决的态度、更迅速的行动、更有效的举措,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环保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打击,再次掀起环境污染整治热潮。

据介绍,6月以来至24日,县环保部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近370人次,检查企业100多家次;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0多宗;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12家;查封环境违法企业2家;取缔关闭违法作坊1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家;行政处罚金额306.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1人。

据了解,自2016年底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以来,饶平县直面问题、深刻反思,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实有效措施,生态环境领域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5433.31万元,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至目前,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及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已基本完成老场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日25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0%提升至46.7%;资源化利用主厂区预计于明年完成设备调试并全面投入运营。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抓手,大力开展黄冈河以及河塘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拆除涉水违章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清理淤积物、漂浮物15.5万吨,有力提升水环境。(下转08版)

(紧接01版)强力打击畜禽养殖污染和牛蛙养殖污染,累计完成835家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占比97.6%,其中禁养区内93家全部关停;共查处畜禽养殖企业环境违法案件20宗,罚款332.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宗;关停牛蛙养殖场(户)48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日处理污水量2万吨的三饶污水处理厂完成主厂区和配套管网建设,于2017年12月投入运营,有效处理饶平北部地区的部分生活污水,改善黄冈河上游水质。《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制轨道,加快实施黄冈河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强监测监控,黄冈河水质有所改善。同时,陶瓷行业污染整治、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和保护、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等工作均在扎实推进中。

(余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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