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污染防治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捕61件133人
本报讯潮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保护潮州的绿水青山发挥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1件133人,提起公诉54件121人,其中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批准逮捕55件127人,提起公诉40件100人。
在办好批捕、起诉案件同时,潮州市检察机关主动关口前移,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立案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等方式,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立案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协同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共同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确保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从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的顺畅、高效流转,让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无缝衔接,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自2017年以来,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其中涉嫌污染环境犯罪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其中涉嫌污染环境犯罪3件。
今年来,潮州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环保案件联查通报机制,强化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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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01版)如在处理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交办的磷溪镇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应邀参与案件处理研究,从法律角度提出处理思路,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确保案件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查处。
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好我们的环境,潮州的绿水青山不容破坏。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主动履职,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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