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设立专项资金保护韩江水环境 为污染防治提供资金保证
本报讯(记者曾晓纯)近年来,潮州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去年,制定实施《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立法保护“母亲河”韩江,并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挤出首期1000万元设立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效保护韩江水环境,使韩江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
据了解,按照管理办法,首期1000万元专项资金由潮州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和其他合法来源等资金组成,实行专款专用、无偿补助原则,对市本级及相关县、区韩江水质保护工作实行适当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韩江干流和东溪、西溪、北溪等河道、分支流水环境的综合整治;流域内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流域内重点污染源整治项目;水质保护科研项目等。
“专项资金对保护韩江水环境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补偿等方面。”市环保局副局长黄少忠告诉记者,去年,韩江的支流发生一宗沉船事故,造成油污染。由于有资金保证,污染得到及时处置,没有对韩江造成影响。
据介绍,至目前为止,专项资金已拨出3项专款,用于韩江水环境保护。而在今年潮州市开展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清理拆除行动中,专项资金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从资金中拨付100万元,补助湘桥区龙空的拆违工作,使130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拆。”黄少忠说。
据了解,专项资金受到严格的监督,市环保部门每年3月底前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