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二村: 依托“小本子”走出乡村善治之路

羊城晚报 2018-04-28 21:53

探讨村民自治制度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赵映光

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培桂告诉记者,长美二村多年来依托全民共同编制的自治制度,并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将村务管理得井井有条,经济社会各方面齐头并进,走出了一条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之路。

记者日前到长美二村走访时看到,当地商铺林立,小车来回穿梭,民宅错落有致,文化室、阅读室、老人活动室、健身广场等文化设施一应俱全,新农村建设气息浓郁。

据介绍,长美二村的经济水平在潮州市枫溪区名列前茅,人口约3000人,在当地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庄了。尽管如此,邱培桂还是略带自豪地告诉记者:“别的村两委一般是7名干部,我们村只需要5名,还管理得很好!”说完,邱培桂拿起手中的村民自治小册子补充说:“有这个本子,就能管好这个村。”

邱培桂所说的本子就是《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二村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制度》,记者翻阅该制度发现,这本总共57页的小册子几乎包罗了该村各种管理制度,共有31大项,包括议事制度、干部选拔、财务管理、村民分配权、养老、医疗、土地、治安、殡葬管理等,其中一些款项甚至细致到干部的加班补贴额度。

邱培桂告诉记者,长美二村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编制和修改是非常严肃的。一般而言,如要修改条例,首先要经过村两委讨论,而后召开两委扩大会议,邀请村老干部等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再提交村监会讨论,再经党小组长、村小组长、妇委等讨论,最后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实名表决。

“这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共建共治的精神,而且我们的表决并不是举手表决,而是发表决票,实行实名表决。”邱培桂介绍,村里最近发放的表决票里包括13项具体的表决事项,党员和村民代表则实名表决是否同意各事项,代表们也可在表决票中留下个人的意见和建议。邱培桂认为,只有用实名表决,党员群众才会很认真地考虑相关修改事项。

“定了制度,谁来说情都不行!”邱培桂表示,有了好的制度,更要有严格的执行才能将其落到实处。在长美二村,各届村两委干部都严格按自治制度来办事,这才能保证让全体村民都享受到公平正义,以及村里良性发展带来的好处。

邱培桂说,他认为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前提和保障。该村去年集体收入达632万元,村民则从中受益,每年获得稳定的分红及福利,并享受到村里良性发展带来的各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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